当您单位的信息(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及数字证书到服务网点办理证书变更业务。
1.单位公章或填写完整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注:申请表下方的《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也需打印提交,服务协议的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2.需要变更信息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未携带法人证件原件,将使用银行对公打款的方式为您发送所办业务的证书密码。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证书介质及证书密码。
注意事项:
1.如提供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负责人、委托代表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和护照翻译件;证书密码将使用银行对公打款的方式附言到对公银行账户;
2.法人用户提交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您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请您按照证书申请流程重新办理证书;
4.一份证书办理手续只能办理一个证书业务;如您需办理多个证书业务时,需要提供相应份数的证书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