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企业已经注销或证书丢失时,需要将证书进行注销,证书注销后将无法使用。
1.《个人财政数字证书业务办理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证书介质(USBKEY)。
注:《个人财政数字证书业务办理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财政数字证书归口处室相关负责人签字。
现场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3号京版信息港一层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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