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进行丢失补办、损坏补办后,新证书生效,原证书自动吊销;
用户停止使用数字证书时,可向BJCA申请证书吊销;
采购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到BJCA受理点办理。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都复印清晰且加盖公章);
备注说明: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需持上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授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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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3号京版信息港一层